着我的口红印,当他的手机屏幕在我面前45度倾斜——所有人都看出他不爱了,顾律,你以前会把我冰美式换成热拿铁的。矫情。他摔门时我忽然笑了,原来不爱一个人时,连她低血糖的病史都会变成缺点。只有我还困在那年盛夏他跪在暴雨里说爱我的回忆里...我盯着顾律的西装发呆。顾律的西装又换了一套。我站在衣帽间里,手指抚过那排昂贵的定制西装。从前每件深灰色外套的领口内侧,都会沾着我的口红印——Dior999正红色,他总说像被我盖了专属印章。现在这些衣服干净得像刚从专柜送来,连一丝我的气息都没留下。以前,我总爱踮脚吻他,故意在他领口蹭上口红印,他无奈地皱眉,却从不擦掉,任由那抹红艳艳地留在那里,像某种宣誓主权的印记。可现在,他的西装干净得刺眼。他的手机屏幕开始在我面前45度倾斜,指尖划得飞快,像是在遮掩什么。我盯...